“关于湛江市源通硅砂有限公司抵债资产项目”预公告
项目名称 |
“关于湛江市源通硅砂有限公司抵债资产项目”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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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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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时间 |
2020年4月29日00:00至2020年10月29日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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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公告内容 |
一、转让标的一 |
标的名称 |
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1、3号湛立大公寓一层商场 |
标的情况 |
湛江市霞山区民有路1、3号湛立大公寓一层商场,权属人为雄立房产,2007年4月新建,位于首层,层高约6米,建筑面积为3397.95㎡,套内建筑面积为3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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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情况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9月18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5】湛霞法执字第144-2号),裁定以物抵债,物业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至今尚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该抵债资产2019年7月10日的市场评估价为4281万元,由广东德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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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税费情况 |
广东至高律师事务所经与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税务机关沟通,相关机构工作人员表示如委托方行持《执行裁定书》办理过户手续,需按抵债金额的1%支付土地出让金。另外,过户需要交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税费,需提供相关材料后再具体核查。委托方合作机构深圳市世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预估两重过户税费为8,974,224元。转让标的涉及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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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标的二 |
标的名称 |
湛江市乾塘镇石英砂矿的采矿权(许可证编号:C440800201012711009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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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乾塘镇石英砂矿位于湛江市坡头区东面直距15KM、坡头区乾塘镇胜塘村西向平距约300M处。乾塘镇石英砂矿保有资源储量为50.48万吨,矿山生产规模约6万立方米/年(折合8.76万吨/年),产品为(Ⅰ级)玻璃用硅质原料石英砂,采矿回采率为90%,当前(Ⅰ级)玻璃用石英砂不含税销售价格约每吨200元。按此计算,年产值约17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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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情况 |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7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5】湛霞法执字第144-5号),裁定以物抵债,物业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至今尚未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该抵债资产2018年5月24日的市场评估价为3004.41万元,由深圳市国众联矿业资源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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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情况 |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8月19日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提交《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湛江市源通硅砂有限公司乾塘石英砂矿采矿权有偿处置问题的请示》(附件2),因尚未取得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复,后续具体处理方式及可能涉及的费用等暂无法最终确认。转让标的涉及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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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需披露情况 |
本次转让涉及抵债资产可能出现司法冻结、查封等涉诉事宜,抵质押物所有权人或借款方可能出现停业、破产、涉诉等情况,存在导致本次拟转让资产不能转让的权属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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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提示 |
1.本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意向投资者或接收本预披露的任何主体的要约。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公告或交易的依据,委托方和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凡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资者,可在本预披露发布之日起与我所联系。 3.本项目最终信息以在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正式披露的信息为准。 风险提示:以上信息来源于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投资者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