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投资者须在挂牌期内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经纪会员提交增资扩股认购申请书以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投资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帐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65 万元。意向投资者若违反相关法规或扰乱增资扩股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合格意向投资者被确定为投资者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增资扩股价款;对合格意向投资者的确认以有权批准单位核准或备案的《广东省紫金县宝金畜牧有限公司55%股权增资扩股公开征集投资者实施方案》为依据进行;意向投资者未能成为投资者的,交易保证金在投资者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提交产权交易文件规定的增资扩股认购申请资料。意向投资者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了解有关该项目的情况,查阅相关增资扩股文件,进行尽职调查。
3、合格意向投资者在被确定为投资者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标的企业签订《增资扩股协议》,并在《增资扩股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支付全部增资扩股价款。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投资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者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投资者条件确定合格意向投资者。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投资者,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签订《增资扩股协议》)。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投资者,采取拍卖方式。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投资者后,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和投资者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增资扩股协议》。
5、本方案所称意向投资者指有参与标的企业增资扩股意向,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并按投资者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投资者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投资者条件和增资扩股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意向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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