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食堂合作经营项目征集合作方
食堂合作经营项目征集合作方 我感兴趣
分享
分享到:
挂牌价格:3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食堂合作经营项目征集合作方
项目编号:
FSAE[2022]T001
挂牌期满日期:
2022-02-24
挂牌起始日期:
2022-02-11
所在地区:
佛山市顺德区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4196次
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完善校园园区设施配套。佛山市顺德区北外文化产业中心(以下简称“征集方”)拟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等优势的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合作方”)共同运营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岭南大道南10号新睿广场2座负一层的食堂场地(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合作模式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范围:本次征集范围为食堂合作经营项目,合作方须负责包括食堂装修设计施工(含图纸设计、消防暖通、燃气管道铺设、地面铺贴、砌墙装饰、通风排烟、油污油烟处理设备),以及采购厨具、餐具、桌椅等,食堂需满足300名学生正常就餐,学生在校时间为每年7-9个月左右,食堂实际装修投入需300万以上,由征集方委托第三方评估审核投入的价值。

(二)项目简介

1.征集人提供现有食堂场地1700方,为毛坯状态。

2.合作人需投资约300万以上装修,包括图纸设计、内部水电安装、烟管暖通安装、地面铺设、墙身间隔、厨具餐具配置、餐桌椅配置等。

3.征集方总务部每天或每周将用膳人数通知合作方食堂主管,合作方按此人数准备饭菜份量,如有人数变动提前两天通知合作方。

4.合作方提供服务给征集方人的学生和教职工,需满足学校的餐饮服务。

5.合作方对征集方的教职工和学生使用市场销售价格的7.5折优惠,餐标为早餐8元、午晚餐15元左右,餐标定价需得到征集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6.在经营期间内,合作双方应按照合同条款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双方不可无缘无故,轻率行事解除合同。

7.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合作方在现有场地办理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卫生许可证。

8.食堂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施工用水费、电费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合作方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并承担其相关费用。

9.食堂需配置水、电、粗加工间、主副食仓库、消毒间等房间。

10.食堂有货梯、售饭间、小型操作间等,并按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洗消间、售卖区、抽排系统等规范配置了相关设施。

11.合同期满,厨具、餐具、桌椅等主要设备归合作方所有。

(三)合作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五年

(四)征集底价:以食堂实际最低投入金额为挂牌征集起始价,人民币300万元。

公开征集工作方式

 

1.挂牌期满,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确定该合格意向合作方为合作方,合作价格为挂牌价。

2.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标的进行竞价,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合作方及合作价格。

3.在挂牌期内,没有征集到合格意向合作方的,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挂牌不超过首次公告发布之日起12个月。

资产所有制

国有

二、征集方基本情况

征集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佛山市顺德区北外文化产业中心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南10号二座

30万元人民币

朱红

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文号

 佛山市顺德区北外文化产业中心会议纪要 (2022)2号

意向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合作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在政策规定设立的餐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行业的企业法人(要求意向合作方提供经营范围具备餐饮管理,餐饮服务和物业管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

2.意向合作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未受到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及所承包服务单位处罚(包括不良行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须提供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合作方应当具备的条件说明

 

为保证食堂具备高效管理和满足校区师生日常用餐安全,特设定以上条件。

合作方的责任与权限

(一)征集方责任与权限

1.征集方责任:

(1)提供必须提前预报教职工和学生人数,人员变动提前两天通知合作方。

(2)不得随意增加收费项目。

2.征集方权限:

(1)征集方有权对合作方进行各种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但发生类似事故,征集方有权追究合作方的责任。

(2)合作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征集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征集方有权追究合作方的责任。

(3)征集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合作方未达到饭菜质量,征集方有权要求进行限期整改,达到监督检测要求。

(4)合作方除因特殊情况(如停水停电等)外,造成误餐或停餐,征集方有权对合作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二)合作方的责任与权限

1.合作方责任:

(1)按征集方消防、治安做好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3)经营场所进行定期防鼠灭蝇。

(4)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5)必须确保食物的质量,把住进货渠道及进货质量关,严禁购进变质变霉的食物,保证放心肉的卫生,做到食品卫生内部以及环境卫生,经得起上级部门检查并达到合格。

(6)合作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7)合作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征集方规定,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合作方。

(8)合作方必须按照征集方提供的人数准备食物,确保征集方所有人员的餐饮需求。

(9)合作方在运作期间材料费自理,所需食堂工作人员的劳资,劳保费用均由合作方自理。

(10)合作方在运作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合作方自理。

2.合作方的权限:

(1)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

(3)征集方违约合作方有权提出终止承包合同,并止报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

(4)合作方有权根据市场价格调整餐单价格,但需保持对征集方人员的7.5折收费,餐标定价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1.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合作方,须向征集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经营风险保证金。

2.意向合作方参与征集工作时,须按照产权交易所要求向产权交易机构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若该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合作方,产权交易机构在收齐足额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合作方账户。

结算、资产移交

1.征集方和合作方完成《食堂合作经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合作方须向征集方支付金10万经营风险保证金。

2.交易主体未按照交易制度、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交易主体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

3.征集方和合作方相互配合,按《食堂合作经营合同》约定办理标的交接手续。

报名登记

1、在公告有效期内,产权交易机构为意向合作方的申请进行登记,并收取意向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做好意向合作方的资料收集及报名初审登记工作。

2、挂牌期满,征集方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征集方确认资格后,由产权交易机构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出具受理通知书。

交易须知

1.意向合作方须在公告期内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报名手续(含提交《合作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相关交易资料等工作流程),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合作方在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报名手续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挂牌价格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合作方参与本项目时,须在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若该意向合作方被确定为合作方,在交易双方签订项目协议、全额支付服务费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结构将交易保证金将无息原路返还至合作方账户。意向合作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不退还交易保证金。其他未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之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存在违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规定没收交易保证金情形的,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在确定项目承租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户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44422001040084467

3、意向合作方须在本次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签订《保密承诺函》后,方可申请查阅本次项目相关文件资料。意向合作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融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融资风险。

4、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合作方提交的资料进行登记,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合作方提供补充资料,经征集方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后,向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出具受理通知书。

5.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合作方,则由征集方在合格意向合作方的见证下,对该合格意向合作方提交的参加评议文件进行确认,经确认后征集方与该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食堂合作经营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合作方和投入金额,征集方与合作方按照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食堂合作经营合同》。

6.本项目所称意向合作方是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并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和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规定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资料的主体;合格意向合作方是经征集方资格审核,符合合作方条件和要求并取得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合作方。项目协议是指《食堂合作经营合同》。产权交易机构是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征集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合作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征集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征集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合作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合作项目及合作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合作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所披露关于本公告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交易资料文件及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合作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fsaee.com),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365878

 

传真号码

0757-8236586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我对此项目感兴趣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 版权所有 本网站信息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365878/82363969

投诉举报电话:0757-82363385  举报邮箱:info@fsaee.com
扫码关注公众号
技术支持:凤星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