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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办法为险资松绑
发布时间:2010-09-08  阅读:1042 次

浙江日报

  据新华社 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不动产,并对投资主体、资质条件、投资方式、投资标的、投资规范、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规定。

  保监会表示,两个办法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领域,同时对保险公司投资能力和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将对改善保险资产负债匹配,优化资产配置,缓解投资压力,分散投资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维护投保人切身利益,产生积极和重要的影响。

  为防范交易对手风险,办法对涉及的投资管理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保险资金只能投资处于成长期或成熟期的企业股权,不能投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不能投资高污染、高耗能等不符合国家政策和技术含量较低、现金回报较差的企业股权;规定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应当是产权合法清晰、管理权属相对集中、能够满足投资回报的不动产,不能投资商业住宅,不能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不能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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