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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涉诉资产交易创新模式获最高院认可 逐步引领全国司法改革新业态
发布时间:2016-08-05  阅读:1189 次
  2016年8月3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的发布表明我国司法网络拍卖经过2年多的摸索,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
 
  《规定》对司法网络拍卖进行了全面的界定和规范,其中第七条明确提出了“人民法院可将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及视频或者照片等拍卖辅助工作委托社会机构或组织承担”。这标志着,自2015年始,由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佛山中院”)主导,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下称“三水法院”)、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下称“高明法院”)试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下称“佛山所”)参与探索建设的“法院+交易机构+网络平台”的涉诉资产处置模式——“佛山模式”,得到了最高院的认可,并以政策支持方式在全国涉诉资产领域推广。
 
一、“佛山模式”的创建与发展
 
  2015年4月24日,为贯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网络司法拍卖的通知》精神,佛山中院主导由具有涉诉资产资质的平台机构探索实施“法院+交易机构+网络平台”的涉诉资产处置新模式。
 
  佛山所积极承担佛山法院涉诉资产处置创新任务,2015年10月正式接受三水法院委托进行涉诉资产处置创新实践,为三水法院淘宝司法拍卖提供线下服务以及线上管理工作。主要委托内容包括网拍工作中的拍摄并上传标的图片视频、对标的作出专业说明、法院网拍微信公众号推广等事务。经过半年多的实践,佛山所发挥平台功能和专业市场发动优势,促进三水法院涉诉资产处置创新工作整体突破,效度明显提高。2016年4月,三水试点实践成功复制至高明法院,2016年8月,佛山中院全力推进涉诉资产“佛山模式”的全方位实施。
 
   佛山中院发扬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精神创新和实施“佛山模式”,经过近一年的积极探索与实践,在全国涉诉资产处置领域逐渐占据引领和领跑地位,推动了佛山涉诉资产板块适应新常态,引领新业态。“佛山模式”已形成正面积极影响,已吸引国内其他地市兄弟法院前往佛山调研学习。   
 
 二、“佛山模式”的内涵和意义
 
(一)“佛山模式”创新内容
 
  佛山模式是一种涉诉资产处置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三方合作模式,法院负责全面监督指导涉诉资产网络拍卖工作,对网络拍卖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实现集中监管、分类协同运作。佛山所全面接受法院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委托法院指令提供线下专业服务和线上网店管理工作,并依托阳光交易平台的综合服务优势,向意向竞买人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淘宝网站提供成熟的网络推广系统和网络竞价系统,加强标的推广和竞价。通过三方的互融互通、有机结合,构建了佛山涉诉资产处置新体系。
 
(二)“佛山模式”创新意义
 
  1.符合法院审判执行与委托拍卖分离的要求及司法阳光拍卖原则,适应当前司法拍卖改革潮流。
 
  2.强化法院的监督管理地位,同时发挥佛山所综合服务平台客户、市场资源优势,通过全方位的网络推广体系和借助网络竞价系统,促进涉诉资产处置效能的大幅提高。
 
  3.降低涉诉资产处置成本。在传统的涉诉资产网络拍卖中,执行法官充当着多重角色,包括录入者、操作者、联络者等,需要花大量时间录入信息、操作竞价平台、联系意向竞买人、带客户现场勘查等事务性工作。法院涉诉资产处置“佛山模式”的实施,将法官从繁琐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使法院可以集中精力从事其核心工作,同时也有利于司法体系信誉及公信力提升。
 
三、佛山所的平台服务优势
 
    (一)专业平台资源
 
  佛山所系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和广东省国资委批准成立的广东省第一家省市共建的交易平台,为政府相关部门、国有或集体企业、中小企业、各类混合经济体、机构和个人提供产权交易、涉诉资产交易、金融资产交易、投融资、国有物业租赁和环境权益交易等专业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成为具有影响力、以产权投融资为鲜明特点的地区性资本运作平台。
 
  在佛山中院的领导下,佛山所坚持阳光交易平台“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发挥交易平台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为佛山涉诉资产交易实现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资金结算和统一监督管控。
 
(二)专业服务团队
 
     佛山所已建立起一支运作高效、专业有素的涉诉资产处置团队,在涉诉资产处置创新工作中积极探索与实践,成功策划、主导实施多个重大破产企业涉诉资产处置项目,培养了团队专业素质,构建了具有佛山特色的涉诉资产处置通道。
 
(三)专业交易系统
 
建立和完善五大交易系统:
 
  1.统一结算系统——专门开设独立的结算账户,交易价款统一结算,确保资金安全;
 
  2.客户管理系统——积累了二十万家的投资人数据库,同时聚集了银行、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创投等专业机构,市场资源与金融支持优势明显;
 
  3.评估议价系统——专业人员对转让标的进行价值评估议价,为交易各方提供价格参考;
 
  4.电子竞价系统——开发先进的电子竞价系统,坚持挂牌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实现交易安全;
 
  5.专业推广系统——打造体系化的推广网络,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介进行信息披露,开展专业路演,确保找到客户理想的交易目标。
 
    四、涉诉资产统一进场交易情况
 
  2016年1-7月,佛山法院涉诉项目挂牌1087宗,挂牌金额约59.60亿元,成交标的410个,成交金额约8.09亿元,其中今年成交率最高的禅城区法院成交率达75.68%,今年增值率最高的三水法院平均增值率达40.77%。
 
五、下一步创新发展思路
 
  佛山所作为省市共建的专业产权交易平台,将根据法院的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佛山模式”,加强APP建设,积极探索涉诉资产产权化运作和涉诉金融配套服务等创新板块,在法院领导下进一步提高涉诉资产处置成交率,构建具有佛山特色的涉诉资产处置新体系,为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再添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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