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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101号1层部分和3层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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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49065元/月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101号1层部分和3层
项目编号:
FSAE[2021]Z827
挂牌期满日期:
2021-11-02
挂牌起始日期:
2021-10-13
所在地区:
佛山市禅城区
出租用途:
办公
出租面积:
2725.8㎡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1361次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出租标的的承租方需具备良好的租赁信用,并在出租方无欠租记录。

3、办理物业报名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7日内的银行流水证明,日均余额不少于人民币350万元。

4、办理物业报名时,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不少于三个月。

保证金(元)

147195

租金递增(%

租金从第四年开始(含第四年),每三年递增5%

出租期限()

10年

免租期限

给予新租户四个月装修免租期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闲置

原租户是否享有

承租优先权

其他披露事项

1、出租方未就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提供相应资料,出租标的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或其他干扰承租方享有合同权利、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需由承租方自行进行尽职调查。

2、出租标的的建筑面积是由出租方提供的数据,具体由承租方予以核实。

3、出租方并未提供相应权属证明文件,承租方需自行向出租方核查标的物相关权属证明及来源。如因权属问题产生争议等与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无关。

4、承租方须按成交月租金的3倍缴纳租赁保证金。若进入竞价流程,承租方需向出租方补足应缴租赁保证金。若承租方逾期未进行补足的,出租方有权终止此笔交易,并没收承租方已交的保证金。

5、该出租物业出租方配套人民路100号侧1号临时停车场(约10个停车位);停车场二、三层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保养,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停车场由承租方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并承担安保工作产生的费用;如出租方需收回停车场,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需无条件并保持原状交回该停车场;该停车场的收回不影响整体租金标准,不会作为租金减免的依据。

6.承租方须对物业充分了解,并接受物业的现状和一切瑕疵,承租方须按照物业证照性质合理合规使用,装修设计符合消防法律法规,承租方如需对原有烟感、温感和喷淋进行改动的话,需聘请有资质的公司改造,且按照相关规定向消防部门报批。

7、对原有的三条消防安全通道出口进行重新设计,使之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8、物业由承租方负责维护,如物业出现渗水、漏水、堵塞等现象,承租方需对物业进行修缮和日常维护,以及因涉及上述现象导致与各楼层租户出现问题或纠纷,相关维修费用和协调工作由承租户负责。

9、承租方升级改造该物业,对物业重新装修,重新铺设地砖、翻新墙面天花、重新铺设电线水管等;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水电线路图、消防安全施工方案等相关材料备案后方可进场施工;承租方对物业的升级改造及其设施设备的安装等工程,必须按照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报批和验收手续,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及法律责任。

10、承租方如需加装电梯,相关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和安全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租赁合同期满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并保持原来可使用的状态。

11、物业有部分建筑物属于临时建筑,承租方日常须进行维护,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并配合政府做好城市规划工作;如遇政府城市规划拆迁等需要,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根据拆迁面积给予相应的租金减免。

12、承租方对出租物业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和相关水电、消防等设施在合同期满后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并保持原来可使用的状态。

13、如需办理相关证照以及电梯、装修、消防等报批手续出租方仅提供协助。

14、每年需定期对化糞池进行清理工作,承租户需按比例与该楼宇其他承租户分摊清理费用。

15、该物业与另一租户共用电房,均设有电表和水表的分表,承租方如需变更独立水电表,出租方只提供协助,变更手续和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

16、对上述5-15条披露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7、租赁期内如遇政府规划、公共利益需要或项目开发征收出租物业,如政府对物业内的装修作补偿,装修补偿以合同租赁期十年为限,按每履行租赁合同满一年递减10%的逐年递减计算方式向承租方作补偿。

18、如出租标的的原承租方或原占用方在挂牌期满未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申请办理承租手续的,则视为放弃承租优先权。

承租方及交易

价格的确定

1、挂牌期满,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出租标的进行网络竞价,确定承租方及出租价格。
2、挂牌期满,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确定该合格意向承租方为承租方,出租价格为挂牌价。
3、在挂牌期内,没有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每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合格意向承租方。

履约条件

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文件。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版本来签署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文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交易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办理完毕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等工作流程),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交易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可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查阅租赁交易文件并可对出租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3、意向承租方需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按照公告中规定的保证金数额将交易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项目交易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合格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租赁交易文件规定将交易服务费用支付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承租方完成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经确认符合租赁保证金划出程序的,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将租赁保证金一次性无息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不退还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且不存在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行为的,交易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户  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账  号:44422001040084467

4、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在符合承租方条件的基础上确定合格意向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是指有承租拟出租标的意向并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承租申请的主体。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审查,符合承租方条件和承租要求的意向承租方。

6、意向承租方应对出租标的以及出租标的的基本状况、承租条件、承租要求、担保、抵押问题、承租风险以及其他有关交易的问题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出租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出租标的的交易活动。如意向承租方成为本次出租标的的承租方,应按现状接受出租标的并按照租赁交易文件等的规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本次交易存在风险,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清楚。因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因本次交易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承租方承担。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需提交下列相关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不应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资产承租申请书》原件;

2、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第三方资格证明文件。

5、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交易所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及承租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若交易双方未能按照租赁文件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后解除的,交易双方已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5、意向承租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s://www.fsaee.com/?cid-318_news.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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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728131

 

传真

0757-8236586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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