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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佛铁制氢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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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6228.765268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佛铁制氢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1GD0000010
挂牌期满日期:
2021-08-09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6-15
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28710次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增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发布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增资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佛铁制氢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公开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51.0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以货币方式不低于每一元注册资本1.1969元(含1.1969元)进行出资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股)   拟募集资金对应股份数说明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个) 1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拟新增注册资本(万元) 5204.081600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投资方以增资征集成交价中的人民币5204.0816万元认缴出资(实缴注册资本4163.2653万元),超出部分(成交价减5204.0816万元)作为新的增资企业的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原股东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企业管理层与员工是否有参与融资意向
增资前后(拟)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原出资比例(%) 增资后拟出资比例(%)
佛山市佛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49
投资者 --- 51
增资后(拟)股权结构说明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一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 增资终结的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增资信息正式披露及延长信息披露期满,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2)增资方提出终结申请。
募集资金用途 筹集经营资金。
增资方案主要内容 详见交易机构备查文件。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融资方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佛山市高明区佛铁制氢发展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明华街3号5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伟杰 成立日期 2020-02-19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0000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 其他行业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8MA54BF4571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氢能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煤制合成气生产;其他化工产品批发;机动车燃气零售;其他电力生产(氢能新兴能源运维服务);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 1 职工人数 0人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前一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00.068973 万元 4002.300000 万元 -2.231027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万元 -2.231027 万元 -2.231027 万元
前二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前三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 ---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月报
财务报表日期
2021-05-31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3870.600426 万元 0.000000 万元 3870.600426 万元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0000 万元 -5.848096 万元 -5.848096 万元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批复
融资企业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股东决定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投资方需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状况良好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投资方或投资方控股股东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济实力。截至2020年底,投资方或投资方控股股东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经审计的2020年财务报表为准)。

3.投资方或投资方控股股东或投资方控股股东的下属控股公司具有电解水制氢自主技术专利,经国家检测机构认定的制氢纯度高于99.999%(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资方或投资方控股股东或投资方控股股东的下属控股公司须具有制氢项目投资和运营经验,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需提供相关合同或证明文件)。 注:投资方控股股东指持有投资方50%以上的企业法人;投资方控股股东的下属控股公司指投资方的控股股东持有50%以上的企业法人。

增资条件

一、投资须知:

1.意向投资方可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增资文件和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融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融资风险。

2.意向投资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增资认购申请手续(含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流程),办理增资认购申请手续的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投资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提交《增资认购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3.意向投资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1800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意向投资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增资交易价款。意向投资方未能成为投资方的,保证金在投资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投资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增资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在增资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62021GD0000010+资金用途”。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协助增资企业对意向投资方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投资方提供补充资料,最终由增资企业审核确定合格意向投资方。

5.合格意向投资方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增资企业签订增资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6.意向投资方须在被确认为投资方后,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缴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 (1)投资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2)投资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G62021GD0000010+资金用途”。 (3)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投资方是指有意向认购本次增资标的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认购申请材料的企业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投资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格、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预审和增资企业资格审核,符合投资方条件和增资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投资方。

8.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增资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投资方提交认购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增资公告之内容。同意按照相关程序参与本次增资认购活动,并同意接受增资人对其进行的尽职调查,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认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意向投资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为由发生逾期或者拒绝签署《增资合同》、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融资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增资标的重新挂牌,由意向投资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二、投资方须履行的义务:

1.交易双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合同》。

2. 投资方应严格遵守应急管理部门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人员聘用与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2.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

2.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2.3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4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

2.5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2.6新招一线操作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化工职业教育背景或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7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置实体化运作的安全管理机构;

3.意向投资方应同意:增资企业具有对意向投资方开展全面尽职调查的权利且意向投资方认可增资企业在本公告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及向投资者开放查阅的其他资料中披露的本项目相关情况,并自行对增资企业经营状况、债权债务、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了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增资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4.意向投资方须承诺已完成签订、履行增资合同所需的内部、外部决策审批手续。

5.意向投资方同意并接受本增资方案、挂牌文件[含《增资合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书》(佛诚事专审字(2021)069号)、《佛山市高明区佛铁制氢发展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佛诚资估字(2021)第047号)等全部附件]、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18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开始时间 交易所登记通过后即可交纳 保证金交纳期限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认购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保证金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中环支行  转账备注:G62021GD0000010+保证金

保证内容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处置方法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产权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项目设置收购诚意金的,

(1)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

(2)收购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后,等同于保证金金额的部分自动转为保证金,收购诚意金余额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3)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不符合资格的,收购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相关主体。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按照《增资合同》约定支付。
其他披露事项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增资企业原股东佛铁投资认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80%。

2.增资后,增资企业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204.0816万元,佛铁投资认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4000万元),投资方以增资征集成交价中的人民币5204.0816万元认缴出资(实缴注册资本4163.2653万元),超出部分(成交价减5204.0816万元)作为新的增资企业的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增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未实缴的部分,由增资后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依法办理实缴相关事宜。

3.投资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1800万元,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增资合同》且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后自动转为增资价款,并按照《增资合同》约定转至增资企业指定账户。

4.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佛山大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佛诚事专审字(2021)069号)、 佛山大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高明区佛铁制氢发展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全部股东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佛诚资估字(2021)第047号 )。

 

信息发布需求和遴选方案

 

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4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在融资方同意的情况下), 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4次。

2.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仅产生1个合格意向投资方), 信息发布终结,说明:采用协议成交方式,交易各方直接签订增资合同。

3.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产生1个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发布终结,说明: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投资方。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价     
遴选方案 1.如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则增资企业与该合格意向投资方按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增资合同》。 2.如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投资方。

 

经办人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李冠鹏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22360171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7楼 交易机构网址 http://www.csuaee.com.cn/;http://www.gduaee.com/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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