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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顺序控制系统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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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10.7328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优先顺序控制系统
项目编号:
FSAE[2021]A015
挂牌期满日期:
2022-03-17
挂牌起始日期:
2021-03-18
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状态:
终结
浏览量:
61824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转让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为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的撬装压缩机,资产编号02160002,规格型号:ANGI/Ariel-JGN,生产厂家:美国ANGI国际有限公司,数量:1套,使用日期:2007年6月。(详见广州嘉泰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穗嘉泰评报资字[2020]第ZJ108号)。转让标的情况与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书》附件-《资产评估明细表》相符,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广州嘉泰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单位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1年01月28日

 

评估基准日

2020年09月22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41.6288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由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组织对转让标的进行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及交易价格。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资产类型

机器设备

转让形式

全部

资产所有制

国有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监管机构(部门)

持有资产所有权比例

转让资产所有权比例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5号3楼301-303室

人民币80000万元

郑权明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4%

64%

 

 

 

 

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0%

10%

 

 

 

 

佛山市南海燃气有限公司

10%

10%

 

 

 

 

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8%

8%

 

 

 

 

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8%

8%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主管部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核销审批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

应履行

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受让方后,根据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与资产权属的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受让方须结合评估报告清单按转让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实际数值以展示标的当日现场为准。交易过程中及权属变更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规定各自承担。

3、受让方须在全额付清转让价款后才能进场接受交付,并搬运设备。受让方自行搬运,并须在转让方移交转让标的之日起15日内搬运完毕,搬运过程中涉及的拆除费、搬运费、垃圾清理费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搬运施工,搬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受让方全部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5、受让方须清楚了解标的物使用的相关规定,标的物重新启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报备及审批手续。

6、受让方在转让方现场工作期间,须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生产和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转让方的安全、保卫及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

7、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买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本次交易除在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用外,可能涉及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余款划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10、转让方和受让方相互配合积极做好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

11、受让方必须清楚相关规定,购买气瓶后重新启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应的报备及审批手续。

 
特别提示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特别提示

1、委托方和受让方相互配合积极做好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手续。

2、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税、费由委托方和受让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其他应披露

事项

1、委托方承诺转让标的不涉及抵押、担保、出租、查封等事项。

2、转让方依现状转让标的,转让方对转让标的任何瑕疵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担保义务,转让标的的任何瑕疵均不构成受让方主张本次交易无效要求退还全部或部分买受价款或要求索赔的理由。受让方不得以拟转让标的存在产权争议、权属不清晰、证照不齐全、产权存在瑕疵、拖欠税费或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转让方或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承担赔偿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拟转让标的的相关政策、法规等,并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要求。如因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或产生其他纠纷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转让标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并承担参加本次转让所产生的一切风险。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广州嘉泰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编号为穗嘉泰评报资字[2020]第ZJ108号。

7、标的集中看样时间:2021年3月26日(请于2021年3月25日之前预约)。

 
结算、资产移交、受让须知

结算、资产移交

1、在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交付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资金结算账户,且转让方、受让方将约定的交易费用支付至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将资产转让价款(含交易保证金)一次性无息全额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无须另行征得受让方同意。

2、交易主体未按照交易制度、文件的规定按时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的,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权优先以保证金抵扣相关服务费用。相关服务费用不足部分,交易主体仍负有清偿责任。由此导致的交易价款不足部分,由相关责任方补足。

3、转让方和受让方相互配合,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和移交手续。

受让须知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意向受让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间可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取阅资产交易文件和提交资产交易文件规定的资产受让申请资料,并可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将整体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项目交易保证金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不退还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行为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且履行完成全部支付义务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交易价款。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账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佛山华达支行

户名: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44422001040084467

3、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4、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易双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转让价款扣除交易保证金后的余款汇入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结算帐户。

5、受让方须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6、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标的意向并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主体。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佛山南方交易所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及受让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如对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受让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若交易双方未能按照受让文件规定签订受让合同或受让合同签订后解除的,交易双方已向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自行登陆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交易规则(http://www.fsaee.com/zh-CN/news003.html),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接受并遵守以上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363969

 

传真号码

0757-82365868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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