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院同意,佛山嘉益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17年11月30日10时起至2017年12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7/05,户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拍卖次数 |
案号 |
标的物 |
保证金(元) |
起拍价(元) |
二拍 |
(2016)粤0604民破11-1号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二十七层A-I室 |
800,000 |
4,139,546 |
二拍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二十三层A-I室 |
800,000 |
4,102,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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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 |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地下一层15号车位 |
16,000 |
85,6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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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688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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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713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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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623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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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622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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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 |
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30号首层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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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654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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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693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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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494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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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698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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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624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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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 |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6号地下室664号车位 |
27,000 |
137,760 |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该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与委托代理人须于2017年11月26日17时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并于竞买成功后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竞买人的咨询(咨询电话:0757- 82771092,83128159)。
2、本次拍卖标的不组织实地看样,请有意参与拍卖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
3、标的物集中看样地点:佛山市禅城区金鱼街30号首层。
六、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17年12月8日前由竞得者缴入佛山嘉益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户名:佛山嘉益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账号:392030100100246435),并注明“破产案号:(2016)粤0604民破11-1号;款项性质:拍卖尾款”。
七、风险提示。
1、对于禅城区金鱼街30号首层物业,不负责交吉。标的物实际面积由发证部门确认为准,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入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2、标的物成交后,法院只负责向房管、国土部门出具协助过户相关法律文书,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承担。
3、房地产过户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测量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物因注销抵押权可能导致过户迟延的风险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承担。
5、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状况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成交价款自成交之日起七天内支付完毕。
6、标的物状况以实物为准,标的物质量、使用风险等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介绍》所附文件仅供参考。本次拍卖未注明或注明不清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7、拍卖成交之日起,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一切损毁、灭失等风险。
8、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9、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管理人向本院申请出具相关裁定等法律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标的物无法过户或迟延过户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拍卖因标的物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尾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可上网查询。
2、竞买人可登录以下网站,详细阅读淘宝网拍的竞拍流程指引。
(1)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2)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www.rmfysszc.gov.cn/。
3、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4、佛山嘉益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律师,0757- 82771092;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佛山创意产业园1号主楼501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二○一七年 十一月 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