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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13%股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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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160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13%股权
项目编号:
G317GD1000360
挂牌期满日期:
2017-04-12
挂牌起始日期:
2017-03-15
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7032次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转让方现委托(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3号鸿业豪庭二层东侧
  法定代表人  殷红梅
  成立时间 2004-10-2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 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07684212246
  经营范围 统一接收所有进入佛山市地域范围内的管道天然气,向城市燃气企业及大型直供用户销售天然气;天然气输配管网、场站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气母站的投资、建设、经营;天然气购销[含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储存、加工(气化)、销售;压缩天然气(CNG)生产(加工)、销售;场地租赁、设备租赁、管材销售、设备使用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5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1%
  2
  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13%
  3
  佛山市南海燃气有限公司   10%
  4
  佛山市顺德区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10%
  5
  佛山市三水燃气有限公司   8%
  6
  佛山市高明燃气有限公司   8%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83272.818865万元   12780.810651万元   9799.85202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0462.763115万元   75882.329256万元   74580.433859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7-1-31   17889.393981万元   1507.066528万元   1125.26865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9645.926288万元   66868.208308万元   82777.71798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受让方将享有转让方关于标的企业2016年度分红收益,具体的分红方式以标的企业章程规定为准。 (二)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佛山分所出具的《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瑞华佛山专审字[2016]49010052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210212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335号)、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VIGPY0465号)及广东慧港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30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四)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的《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13%股权的转让方案》显示:交易方式1、如标的企业的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以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竞买人的方式参与报价,以此行权;其他股东未按照前述规定参与报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当就转让标的的整体主张优先购买权,不得仅就其中一部分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将在本次股权转让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股东转让信息公告的起止期限等内容。2、如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则转让方与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格不低于转让标的的挂牌价格。3、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由各方通过网络竞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如最高报价为不具备优先购买权竞买人,不放弃优先权的其他股东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由该股东买受;如有更高应价,而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不做表示的,则由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买受。(2)如有两个或以上的其他股东以相同的行权价格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则由该等股东协商确定受让方;协商不成的,由该等股东以行权价格为底价,再采用多次报价的方式产生受让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6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产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收购诚意金人民币4500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诚意金或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98460100100013832 开户行:兴业银行广州康王路支行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服务费用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1)2016年4月27日,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股东会,会上签署了《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约定在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的控股股东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股票在国内A股发行上市后,各股东同意对公司增资60,000万元,其中转让方增资额度为7,8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受让方需要接受《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安排并履行该增资义务。
8、(2)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前后的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9、(3)经济法律责任的承担: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10、(4)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受让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管道燃气的经营、销售”(以有效营业执照规定为准);
3、受让方须为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及国有相对控股企业);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买。
5、受让方应具备条件的说明: (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国统函[2003]44号),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含协议控制)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2)鉴于本次股权转让,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获得佛山市授予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为佛山市接收管道天然气的唯一途径,对佛山市的经济发展和工商业、居民用气具有重要意义,属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设施”企业,为确保地方民生和国民经济稳定,故要求受让方为具有燃气经营资质的国有企业。 (3)上述受让资格条件已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市辖区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7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网站公告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新和有效性有转让方负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以上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相关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交易规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等相关南方产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地市资产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郭小姐   联系电话  020-22360125
  传真  020-2236029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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