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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长岛化工有限公司24.99%股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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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372.359985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长岛化工有限公司24.99%股权
项目编号:
G32018GD0000006
挂牌期满日期:
2018-02-24
挂牌起始日期:
2018-01-24
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7159次
转让方申请与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市长岛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兴盛路19号
法定代表人 廖俊鸿 所在地区 广东 佛山市
成立时间 1997-12-04 注册资本(万元) 66.660000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440608618356893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电子线路专用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包装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数量(个) 4 股份总数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职工安置  
内部审议情况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其他类型:临时股东会决议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1 江石平 28.13  
2 廖俊鸿 22.50  
3 黄双明 24.38  
4 佛山市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4.99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业务无法提供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17-12-31 67.957006 -0.706053 -0.97287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366.049195 1019.215395 346.833800
备注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一、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收购诚意金或保证金、相关交易系统受让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收购诚意金人民币111万元,意向受让方交纳的收购诚意金在信息公告期满之日起,未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无故申请退还。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诚意金或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91080100100117310   
开户行:兴业银行中环支行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4.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服务费用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1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二.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缴纳全额股权交易价款。
三.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四.经济法律责任的承担: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经济法律责任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五.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前后的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1.资产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本次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2.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次日至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3.标的企业工商变更完成之日次日起新增的债权债务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暂无
重要信息披露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财兴资评字(2017)第141号)和广东佰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长岛化工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佰会审字(2017)K033)显示:(1)标的企业在建工程(2座简易建筑物和1栋宿舍)至今建设手续尚不完备,无产权证。(2)标的企业对已办理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和厂房A进行了抵押贷款,于2016年6月15日与佛山高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SD660061201600037)《抵押担保合同》,借款人民币800万元,借款年利率5.4375%,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15日起至2017年6月14日止。
2.目前,标的企业继续对已办理了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办公楼和厂房A进行了抵押贷款,于2017年7月5日与佛山高明顺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PJ6600620160005281)《借款展期协议》,借款人民币800万元,借款年利率6.4125%,上述协议到期日为2018年5月6日。
3.其他需要披露事项详见广东佰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佛山市长岛化工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文号:佰会审字(2017)K033)、广东财兴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财兴资评字(2017)第141号)。
4.标的企业原股东江石平、廖俊鸿、黄双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佛山市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广东 佛山市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或商业登记证号码 914406057385838475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4.9900%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4.9900%
持有产(股)权数量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数量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其他类型:临时股东会决议
是否多个转让方捆绑转让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其他部门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广东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批准单位名称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18-01-05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关于佛山科海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长岛化工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372.360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元) 1,110,00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按本公告相关要求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汇款     
交纳账号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4)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交易机构联系人 梁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20-3883020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020-22360299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交易机构网址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意向受让方如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交易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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