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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太平山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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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2800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从化太平山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SCAE(2009)A0049
挂牌期满日期:
2009-12-30
挂牌起始日期:
2009-12-02
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3260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从化太平山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从化市太平镇广从路196号
法定代表人 唐忠良
注册资本(万元) 500
所属行业 房地产
经营规模 小型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公司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限于开发“太平山庄”范围);商品房的出售、出租;土石方工程,室内装饰,水电,冷暖空调设备的安装,批发和零售;贸易[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职工人数 5人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股东人数 2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五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广东省广晟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99.5%
广东凯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5%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评估机构 广东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09-09-29
评估基准日 2009-03-31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 2286.45 负债总额 744.56
所有者权益 1541.8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286.45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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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2009 1680.61 935.5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项目分类 股权 转让形式 整体转让 产权所有制 国资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监管机构(部门) 持有产
(股)权 
比例
本次转让产
(股)权比
广东省广晟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6—328号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23楼 10000
贺邦富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9.5% 99.5%
广东凯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176号、178号1203房 500
胡剑毅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0.5% 0.5%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转让方内部决议 广东省广晟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广东凯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从化太平山庄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主管部门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广晟经字[2007]119号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从化地区房地产开发经验。
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
1. 受让方须承诺,《资产评估报告书》(粤国众联评报字[2009]第210801号)中未披露的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欠缴政府的有关费用、规划的调整、土地边界的不确定性,证照及开发手续的不完整性等历史遗留问题,及由于上述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2.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方在本次交易中应缴纳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且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前支付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受让条件及受让方义务的说明
为了标的企业后续发展,因此要求受让方具有从化地区房地产开发经验。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转让采取不低于总资产评估价格挂牌转让,标的企业的负债(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由转让方广东省广晟酒店集团公司承担和负责剥离,标的企业的资产(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由受让方享有。
2.标的企业一直未有经营运作。
特别提示
以上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受让条件及受让方义务的说明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已经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备案。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经纪会员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80万元和收购诚意金人民币720万元。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或扰乱交易秩序,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及诚意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及诚意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
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拍卖的方式。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 本方案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及诚意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经纪会员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
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彭小姐、吴先生
联系电话 (86-20)22360102、22360135
传 真 (86-20)22360299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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