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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季华铝业公司100%产权 我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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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2026万元
距截止时间
小时
项目名称:
佛山市季华铝业公司100%产权
项目编号:
G312GD1000081-3
挂牌期满日期:
2013-04-23
挂牌起始日期:
2013-03-26
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状态:
成交
浏览量:
3008次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佛山市石湾圣宝华工贸(集团)公司
本转让方现委托(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佛山市季华铝业公司
  注册地(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南路里水段
  法定代表人  麦润伟
  成立时间 1993-3-1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8 万元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9370091-8
  经营范围 主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按粤外经贸进字〔2000〕323号文经营),兼营铝材及金属门窗。
  职工人数 61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佛山市石湾圣宝华工贸(集团)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7797.621484万元   119.165532万元   105.44807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149.091367万元   6174.135951万元   1974.955416万元
  审计机构   佛山市达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3811.950924万元   95.745841万元   6.96219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618.952031万元   6126.517243万元   2492.434788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6-30   24002.626836万元   -150.417239万元   -33.8090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893.522974万元   8061.71367万元   4831.80930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里水村民代表大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7-17
  评估基准日 2012-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佛山市华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7430.013879万元   8211.105699万元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5282.781476万元  1235.8898万元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13324.692259万元  10562.892403万元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8037.532197万元   4518.920328万元  
  净资产
5287.160062万元   5539.972075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539.972075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产权转让范围以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告编号:信评报字[2012]第001741号)及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评估报告》(报告编号:同嘉评字[2012]第0223号)列明的为准。佛山市季华铝业公司位于佛山市汾江南路里水段的土地及厂房建筑物属于佛山市季华铝材厂及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里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未纳入上述资产评估范围,不属于本次产权转让的范围。 (二)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报告编号:信评报字[2012]第001741号)中长期待摊费用6118969.04元(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兴贤村民委员会,是佛山市季华铝业公司承租大沥有色金属产业园核心区二期工业用地投资建设作为南海分厂)、固定资产—52变压器工程530640元、固定资产—68供电设施288000元、固定资产—69供水设备31500元,共计6969109.04元资产不属于本次产权转让的范围。(三)其他披露事项详见佛山市华鹍会计师事务所对佛山市季华铝业公司作出的《清产核资报告》(佛华鹍专审字〔2012〕第080号)中“重大事项说明”,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佛山市季华铝业公司作出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评报字[2012]第001741号)和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同嘉评字[2012]第0223号)中“特别事项说明”。 (四)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标的企业已经产生的税费(包括正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税、已经发生的漏税、罚税、罚款等)由转让方承担,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发生的上述税费(包括因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的经营导致的漏税、罚税、罚款但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才发生)由受让方承担。 (五)标的企业所占土地及厂房的计租开始日为2013年5月1日,租赁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受让方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将标的企业搬迁完毕,逾期未搬迁完毕的,从租赁期满后视为放弃原址上标的企业的剩余财产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 (六)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里水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本次产权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02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须知:(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委托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经纪会员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
2、受让须知:(2)意向受让方须在本次产权转让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收购诚意金人民币406万元,该诚意金在意向受让方资格被确认为合格意向受让方时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没收。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意向受让方在签订《保密承诺函》后,在挂牌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满之日17:00前,将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得由意向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7444 8101 8260 0008 026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3、受让须知:(3)合格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结算账户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的50%,剩余价款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受让方还须向转让方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的利息。
4、受让须知:(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直接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须知:(5)受让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得由受让方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交易服务费和代收拍卖佣金等费用): 账户名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05838333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6、受让须知:(6)本方案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本方案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
7、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1)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严格按照2012年7月16日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的要求,办理与标的企业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重新签订工作。
8、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2)标的企业有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的借款两笔,共2990万元(详见相关借贷合同)。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已书面同意标的企业的产权转让,并要求受让方必须在产权交易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清偿所欠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的全部借款,标的企业未清偿上述债务前,转让方与受让方不得办理标的企业产权过户及交接等相关手续。受让方在签订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须同意并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清偿协议》文本,并与转让方、标的企业、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共同签订该《清偿协议》,并按照该《清偿协议》约定,在上述借款到期期限(或借款延期期限)内代标的企业清偿对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的2990万元借款。
9、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3)标的企业所占土地及厂房建筑物属于佛山市季华铝材厂及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里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所有,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租用上述土地及厂房建筑物,并与转让方、佛山市季华铝材厂和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里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签订标的企业所占土地及厂房建筑物的《租赁协议》,标的企业需按照已签订的《租赁协议》于租赁期满前搬迁并将土地及厂房建筑物返回佛山市季华铝材厂和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里水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10、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4)受让方在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完毕全部交易价款,且已经按照所签订的《清偿协议》代标的企业向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澜石支行清偿2990万元借款后,交易双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进行产权交割。交易双方应在产权交割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未确定实际产权交割价值为由拒绝履行上述通知付款义务。
11、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5)经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里水村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本次产权转让与佛山市南海区家宝空调设备厂100%产权捆绑转让,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必须同时受让佛山市南海区家宝空调设备厂100%产权。
12、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6)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标的企业已经产生的税费(包括正常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税、已经发生的漏税、罚税、罚款等)由转让方承担,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发生的上述税费(包括因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前的经营导致的漏税、罚税、罚款但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才发生)由受让方承担。
13、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7)本次转让过程中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14、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8)标的企业所占土地及厂房的计租开始日为2013年5月1日,租赁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受让方必须在租赁期满前将标的企业搬迁完毕,逾期未搬迁完毕的,从租赁期满后视为放弃原址上标的企业的剩余财产的所有权,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
 
  受让方资格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06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佛山市石湾圣宝华工贸(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禅城区澜石里水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里水村民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里水村民代表大会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南方日报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交易二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020-22360230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李文峰   联系电话  020-22360260
  传真  020-22360299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佛山南方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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