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情况 |
广东金型重工有限公司余姚分公司整体营业事务,即将余姚分公司的货币资金、机器设备、车辆、存货、原材料、重整经营期间的应收款连同其重整经营期间发生而未清偿的应付债务(属共益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付货款、人员工资、税费及租金等),以及余姚分公司原经营的业务整体转让或转移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延续分余姚公司原有业务的经营。 1、资产状况 根据广州力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力天资评字[2017]第A13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及佛山市鸿正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佛鸿专审字(2017)第042号《专项审计报告》,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纳入本次转让余姚分公司营业事务范围之资产价值合共约人民币4,894,576.32元,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116,708.33元; (2)存货、机器设备、车辆及电子设备等清算价值:1,359,135.00元; (3)重整期间应收账款余额(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3,418,732.99元;(注:该应收账款已扣除金型系列关联企业内部之间的往来款项) 2、负债情况 (1)根据佛鸿专审字(2017)第042号《专项审计报告》,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余姚分公司纳入本次营业转让范围之负债余额合共人民币2,490,027.96元(含账面反映负债1,837,225.76元及未开发票挂账的应付货款652,802.20元),均为重整经营期间金型余姚分公司继续生产经营而产生的应付货款或其他款项债务。 (2)余姚分公司经营期间,至今尚有约500万货款(包括部分已收货款)发票没有开具,涉及较大的税务风险。由于发票未开具,可能导致部分货款未能收取。 (3)余姚分公司因长期租用现经营场地而造成地面下陷沉降,修复场地约需25万元。 3、人员情况 目前,余姚分公司员工共16人;其中现留守人员10名,每月需支付人员费用约47,600元(前述第2款第(1)项负债已计提2017年3月、4月未付工资),另6名原有员工已于2017年1月停工,但尚未计付经济补偿(详见《金型余姚分公司员工情况表》)。 4、经营场地情况 余姚分公司现有经营场地为向余姚市通运重型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承租使用,承租厂房面积约2229.92平方米,每月租金54167元,原租赁期限实际至2017年4月30日已届满。因余姚分公司尚未找到合适的厂房,故尚未进行搬迁,而自2017年4月开始,余姚分公司未付租金。另,因长期租赁使用该厂房,早年又积压大量钢材产品,其厂房及地面已多处损坏,地面受压沉降严重,期间余姚分公司未曾对该厂房及地面进行有效的维护维修,而按约定,当退出租赁场地时,承租人将须按出租人的要求修复厂房及平整地面,所需费用约为25万元(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承接营业事务后,受让方按现状承接并自行协调与原经营场地出租人的关系,余姚分公司应向原出租人承担的责任(包括欠缴租金及场地修复费用等)亦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自行负责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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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形式 |
整体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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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通过网络竞价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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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转让方履行有关程序后与该意向受让方签订《营业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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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本次挂牌。 |